【2023】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热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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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热门5篇)
摘要: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5篇范文样本: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的通知》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管理 【2023】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热门5篇)

1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的通知》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自查,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局机关公务用车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违纪情况。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问题,把治理公务用车问题作为2011年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在年初召开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局就将机关公务用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随后,我局成立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并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形成了 1

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个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在我局召开的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上,会议指出,该项工作事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社会公众心目中良好的形象,事关改进干群关系,各相关科室(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坚持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细致、全面深入,切实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动员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召集局公车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机关相关科室(部门)责任人,认真传达市委、市政府公车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就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对全局公车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日常工作中,局领导经常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6月中旬开始,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对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此次共对局机关9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照要求逐一检查,在此基

础上,认真填报了《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报表》。经检查,我局机关9辆公务用车手续齐全,全部属于政策内购置,没有突破原有编制和配备要求,并在上一级主管用车部门进行了备案。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在日常管理中,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支和单车费用定额预算制度。我局以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了《车辆管理制度》、《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等规定,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式制度、节假日封存制度等,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安全有效。

今年以来,我局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我局将以本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我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2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罗甸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安监部门实际,现就安监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安监系统涉及有公务车的单位:局机关、县安培中心。

(二)治理内容:按县“两办”印发的文件要求落实,即:

1、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违反中央、省、州、县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2、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即超出中央、省、州、县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3、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即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提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及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的车辆。

4、摊派款项购车,即向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5、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即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6、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实施方案下之日起至2011年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6月上旬)

成立安监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政策界限和目标要求,安排部署本系统内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 清理纠正(6月中旬至10月)

1、登记自查(6月20日前),由局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公务用车登记,填写《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将填写《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汇总统计表》于6月20日前上报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纠正整改(截至8月底),由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到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到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建章立制(截至11月底)

一是完善和认真执行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二是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按照中央规定的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定,制定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毅负总责,成立以陈朝斌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监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安监系统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要按照治理工作要求和分管范围,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3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农管〔XX年〕10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一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

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全县已确权确地农户数50530户、面积187550.2亩,已签定承包合同50530份,已录入农户承包数据50530户(详见附表)。

2、截至目前,全县已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9700本,到户率达到98.36%。

3、承包期内全县只收回2户农民承包地,收回土地面积3亩。

4、承包期内全县调整了2305户农民承包地,调整面积10642.6亩。

5、到目前为止,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户数达3334户(全部为自愿流转户),流转土地面积20826亩。

6、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因农民土地承包问题上访案件11件,上访次数12次,上访人数20人次。目前已查处上访件5件,正处于调解中的上访件3件,调解无效上访件3件。

二、主要成效

1、承包期内未发生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地的现象。

2、不存在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做法。

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未发生截留和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行为。

4、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局面得到较大改观,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5、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接待、受理、督办、查处、反馈制度更加健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明显改善。没有发生因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农民群众群体事件、恶性案件。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组织学习。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县局加大了宣传动员力度,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2、制定方案,开展自查。县局根据市局精神,及时提出了开展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找出问题。

3、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各乡镇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

4、严格督查,落实责任。为防止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和摆花架子,县局组织由分管农经工作的副局长带队,组成督查组于10月中旬深入乡、村、组、户采取听、看、查、问、访等方式开展工作督查,督促工作进度,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四、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只有98.36%,离目标要求还差1.64%。虽然相差比例不大,但此项工作毕竟没有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其主要原因是部分村组的土地整理项目还没有完工,所以暂停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

2、承包期内收回了2户农户的3亩承包地,收回承包地的理由是该2户农户均有一个子女考上了大学,所以村民小组按照惯例将这2户农户上大学子女的承包地收回村民小组出租。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法律规定。问题是该2户农户有意见,认为大学生目前不包工作分配,学习期间又不能自食其力,反而增加了家庭负担,因此,在他们学习期间不应该收回他们的承包地。发包方凭惯例收回,承包方强调实际困难,双方争执不下,难以调和。

3、承包期内调整农民承包地的做法不完全是依法所作的调整,大多数情况是根据村民协议所做,甚至与法律规定相违背。长此以往,很有可能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4、即使是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绝大多数只履行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久而久之,势必埋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

5、随着农民珍地、惜地意识的越发浓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日益突出,引发纠纷的原因又越来越复杂,导致纠纷调解工作越来越难做。仅仅依靠村委会、乡镇农经部门和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来承担纠纷的调解职能,力量单薄,力度不够,调解工作很难到位。

6、个别乡镇把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看作是农经部门的事情,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乡镇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不深,办法不多,甚至出现畏难情绪;有的乡镇没有深刻领会和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工作指导不力。

7、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经费未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经费没有保障,开展工作缺乏活力,很难有创新举措。

五、今后工作打算

1、督促村组加快土地整理工作进度,力争年底或者明年初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100%。

2、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和重视,确保明年底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组建及其相关的一系列工作。

3、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和流转合同的签订,消除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

4、宣传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纠正一些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做法和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5、加强当地民情、民意、民心的调查研究,积累调解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纠纷调解的有效途径。

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4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加快建设公务用车服务管理平台,切实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正常公务出行,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用车平台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二条平台内公务车辆采取平台集中管理、单位调度、定车定人、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刷卡加油、车辆费用定额的管理方式。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所有公务车辆在编在岗的司勤人员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临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定的劳务公司统一派遣。

第四条司勤人员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在单位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报相关领导批准。

第五条司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手机畅通,服从调配、热情服务、随时待命。

第六条驾驶员出车回来后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

第七条对违反上述第四、五、六条规定和本办法其他条款的,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批评教育、辞退处理。

第四章车辆调度

第八条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公务活动。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紧要公务的原则。

第九条各单位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经负责人签字后进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登记,按规定调度安排。除紧急公务外,周日和节假日不安排公务用车。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认真、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保管好本车的派车单,作为车辆管理和费用支出的重要书面凭据;返回到单位在确认车辆没有问题后,要及时完善《出车登记表》。每个月将本车的《出车登记表》和派车单上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平台存档。

第十一条在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出行,除执法执勤外,严禁调度公务车辆。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完成出车任务后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和保养

第十三条平台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须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必须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报备。

第十四条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再进行车辆的维修,维修(保养)审批程序:驾驶员填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单位领导审批——办理采购手续——修理厂维修(保养)——验收人验收。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保养)时应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中所列内容进行维修(保养)。在实际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超出所列范围的事项时,驾驶员应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和单位领导,经审批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按要求补办新增维修项目审批程序。否则,对超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范围的维修事项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平台所有车辆全部实行刷卡加油,一车一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平台根据车辆状况核定公里油耗标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全部安装ETC,根据派车安排报销通行费。车辆洗车费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确定费用标准,实行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车辆费用的预算、决算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同财政局负责,各单位车辆使用费用按照定额包干原则,由单位按照财务审核要求完善审批审核手续,交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平台统一报帐。(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软件正式下发前,暂按原模式执行。)

第十九条所有平台管理的公务车辆信息全部登记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平台负责做好公务用车登记统计工作,建立一车一档,建立车辆运行费用统计台帐,台帐中必须统计当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标准、修理费、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等内容。

第二十条本细则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则相应调整。

附件3

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申请单

用车单位车牌号目前里程表数品牌及车型本年已用维修费金额申请维修类别1日常保养项目价格工时费备注2维修项目价格工时费备注3费用合计本次维修保养合计大写:用车单位公车分管领导意见用车单位主要领导意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意见

附件4

公务用车费用报销申请单

用车单位车牌号首次上牌时间品牌及车型里程表数申请报销类别1燃油费2车辆保险费3过桥过路费4司乘人员工资及福利5维修费6洗车费7停车费本次报销合计大写:小写:用车单位公车分管领导意见用车单位财务意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意见

平台管理办公室(车管办)设党政大楼附属楼2206室,联系电话:8218100,以上表格,在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群(489832474)下载。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2017年1月1日印发

5关于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全椒县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办发[2011]74号)的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自查,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自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财政所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县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使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坚持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细致,全面深入,切实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一)深入动员部署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镇召开镇公车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公车治理工作等文件,就做好专项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对全镇公车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日常工作中,镇领导经常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全面清理纠正

1、认真开展自查。自6月中旬开始,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此次共对全镇5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对照要求逐一检查,在此基础上,认真填报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和《公务用车配合使用情况汇总统计表》等。经检查,全镇共有4辆公务用车,不存在超编和违规借用的车辆。并在镇机关显要位置进行了公示,上报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编数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设与该车行驶无关的设备,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车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3、健全规章制度。在日常管理中,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支和单车费用定额预算制度。我镇以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了《车辆管理制度》、《车辆驾驶管理制度》等规定,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节假日封存制度等,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安全有效。

今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我镇将以本次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公务用车配合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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